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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安检及人脸识别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镜****点击查看广场1号写字楼23层3316-3320室(申报承诺)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5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通道式微剂量X光安检机(含配套附属设备) 品牌:海康威视(HIKVISION) 规格型号:ISD-SG6550S-XXXXX 数量:3套 单价:54000.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胜伟、张治、顾欢、张鹤洲、江乐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报价:518000.00元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257、173****点击查看149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赭**路2号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257、173****点击查看1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俊玮、刘勇
电 话:0551-****点击查看6257、186****点击查看8160
九、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