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中成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安防反恐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结果公示

安徽辉隆中成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安防反恐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9-05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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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77条

立即监控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企业信息
采购编号 : ****点击查看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8-14 10:00
已截止
****点击查看**公司厂界安防反恐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8-02 17:33
一、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要描述 厂界安防反恐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包含大门门卫室内、厂界东面及北面围墙摄像头、电源、支架、收发器、终端盒及配套管线等的制安,详见报价清单内容。计划有效工期15天。
工程采购详细要求

二、报名要求
交货地址 ****点击查看**公司厂区内
报价是否含税 是,说明: 9%增值税
物资报价备注 可不填写
发票要求 专票
报价有效期 不填写
是否上传报价单
入供应商库要求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基本证件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证件 资质证书、银行开户信息
供应商邮箱 非必填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线上收取
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
保证金汇款账号: 3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22 (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汇款账户户名:**省优质采****点击查看公司
汇款账户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分行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10时00分

2、报价方式:
(1)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报价须响应条件
序号 条件名称 条件内容
1 违约责任 报价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人须完全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及方案,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作为履约保证金,未完全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及方案或导致施工服务不能履约的,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人且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 交货时间 满足采购人需求。
3 付款方式 承兑支付
报价须知 报价人必须完全充分了解项目现场,请务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采购人视所有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已对项目现场及施工要求完全充分了解,由此产生的任何变更不予调整。其它须知详见《采购需求及投标须知》、《工程报价清单》内相关内容及要求。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0099-555;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县龙桥镇**化工园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5013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变更记录
此公告已变更(变更时间:2025-08-11 11:12)

原公告结束时间:2025-08-11 10:00 现公告结束时间:2025-08-14 10:00

原报价结束时间:2025-08-11 10:00 现报价结束时间:2025-08-14 10:00

此公告已变更(变更时间:2025-08-08 09:50)

原公告结束时间:2025-08-08 10:00 现公告结束时间:2025-08-11 10:00

原报价结束时间:2025-08-08 10:00 现报价结束时间:2025-08-11 10:00

****点击查看**公司厂界安防反恐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9-04 17:13

****点击查看**公司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厂界安防反恐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本项目通过网上公开询比,经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最终供应商:****点击查看

本项目采购公告视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如对以上公示有疑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点击查看**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5013

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说明: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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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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