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林业碳票(0000005)500吨林业碳汇转让公告

商洛林业碳票(0000005)500吨林业碳汇转让公告

发布于 2025-09-24

招标详情

丹凤县商山国有林场
联系人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条

立即监控

**林业碳票(****点击查看005)500吨林业碳汇转让公告

**林业碳票(****点击查看005)500吨林业碳汇转让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林业碳(****点击查看005)500吨林业碳汇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林场

挂牌价:

40元/吨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的林业碳汇产权清晰、属国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我方对该林业碳汇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年 9月29日

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 9月30日10时

咨询报名:

1、 项目咨询:陈志辉 139****点击查看0853

2、 报名咨询:郭先生 0914-****点击查看013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 9月 29日17:00时止。

4、报名网址:**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 http://ggzy.****点击查看.cn/wblj/009002/zxhylogin.html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林业碳票(****点击查看005)500吨林业碳汇

标的编号:

****点击查看(1)

林业碳票名称:

**林业碳票

林业碳票编码

****点击查看005

制发单位:

****点击查看林业局

制发日期:

2025年6月19日

项目面积:

1999.5亩

项目地点:

****点击查看林场资峪管护站阳坡沟

监测期碳减排量(二氧化碳):

7577.14吨

监测期间:

2012年12月17日至

2025年5月8日

减排量核算

机构:

****点击查看草原局西北

调查规划院

减排量核算报告完成日:

2025年5月16日

核算核准(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2025年7月25日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林场

所属地区:

**省**市丹**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文件:

****点击查看国有林场处置**林业碳票(****点击查看005)碳减排量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5年7月25日

四、 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最高报价不低于挂牌价)。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转让标的

估值:

40元/吨

起始价:

40元/吨

保证金:

5000元

加价幅度:

4元及4元的整数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法人、组织、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本次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公告,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与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保证金交纳

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在2025年9月29日16:00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款****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区支行

账 号:8060 9010 1421 0040 22

第三条 林业碳汇交易受国家及地方政策影响较大,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关注政策动态并自行评估风险。

第四条 本次标的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减排量核算报告相关内容或资产现状),意向受让方须仔细察看、了解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转让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受让(竞购)本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不因转让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自己受让(竞购)该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六条 意向受让方应知悉《交易须知》等附件内容,如因此造成相关损失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及风险,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交易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交接、过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未办理交接、过户等后续手续,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第九条 特别说明 本次仅对**林业碳票(****点击查看005)碳减排量(二氧化碳)7577.14吨中的500吨林业碳汇进行转让。

第十条 其他与交易活动有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资产受让申请书》。

附件: 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附件: 交易须知.docx

附件(2)
交易须知.docx
下载预览
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