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IDCISP汇聚分流维保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2024年-2025年IDCISP汇聚分流维保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北京****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2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3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120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采购人)就“2024年-2025年IDCISP汇聚分流维保项目(采购编号:****点击查看;代理编号:SCMX-GDLT-2025-010)”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5年4月11日进行了直接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1、谈判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IDCISP汇聚分流维保项目

2、需求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3月31日

3、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4、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17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5、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采购人联系邮箱:****点击查看@chinaunicom.cn

(2****点击查看公司联系人:姚思春、申桂辉、杨佳灿、蒋紫凌、裴雅茹、阎立峰

电话:186****点击查看5711、188****点击查看0261;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方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方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4月16日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