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

关于公开遴选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于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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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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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 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
2025-08-27 16:00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

为做好**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补短板以及开展粮食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进一步扶持我县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促进全县设施农业和粮食单产水平提升,根据《关于印发**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补短板项目

(一)申报条件。申报粮食规模经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来,单个经营主体单季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200亩(含)以上,种植土地需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较完善的灌溉条件,能够满足粮食作物生长需求;

2.优先支持参与我县粮食种植重点区域、绿色双高示范、高产示范攻关、粮食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等项目实施的经营主体;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水**管理能力,****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展示推广符合我县实际的主推技术、主导品种、主力机型等绿色高效高产种植技术模式,且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粮食种植经营主体;

4.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全生产事故和违法事件。

(二)申报范围。支持在**县区域内从事粮食规模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遴选。

(三)申报流程。

1.村级申报: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经村两委核实同意后上报所在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申报主体的种植规模、设施设备、技术应用等情况,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3.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定申报主体的条件和能力,确定拟入选实施主体名单。

4.公示公告:拟入****点击查看县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实施主体签协议,正式确定为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并组织实施 。

二、支持开展粮食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项目

(一)申报条件。申报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点击查看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

(二)申报范围。支持符****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社等服务主体参加遴选。优先将****点击查看中心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列入遴选范围。

(三)申报流程。

1.村级申报: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经村两委核实同意后上报所在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申报主体的育秧规模、设施设备、技术应用等情况,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3.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定申报主体的条件和能力,确定拟入选实施主体名单。

4.公示公告:拟入****点击查看县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实施主体签协议,正式确定为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并组织实施。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主体请于9月4日前向乡镇(街道)提交以下材料:

1.《**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1)或《**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2);

2.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或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对公银行账号复印件或一卡通账户复印件(写上开户行具体地点);

4.与建设实施内容相匹配的配套设施设备清单、办公场所照片;

5.其他证明材料(合同以及报账需要的材料等)。
6.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乡镇(街道)请于9月5****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收集申报主体提交的全部材料;

2.提供填写好《**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1)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签名)、《**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1)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签名),电****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其他事项

请各乡镇(街道)于2025年9月5日前汇总、收集所有纸****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505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莫明,联系电话:0775-****点击查看735。

附件:1.**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申报表

1-1.**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

2.**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

2-1.**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3)
附件1-1:平南县2025年规模经营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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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平南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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