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软件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软件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9-12
北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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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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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软件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9月10日14时00分

成交供应商

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区酒仙桥路10号82幢一层1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88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软件系统集成服务各项需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谈判小组名单:桂树国、张文千、汤波

招标(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经开区习友路5999号

联系人:汪雪繁

联系方式:188****点击查看3856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4337

公告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研究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38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请中标(成交)****点击查看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点击查看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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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