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

沈阳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

招标详情

辽宁如易行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8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2%股权
**如****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
2
45.8万元 人民币
20
2025-09-30
网络竞价
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对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经理132****点击查看1153)后方可查阅转****点击查看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及开展尽职调查。 3.其他详见转****点击查看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人民币13万元的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信息披露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点击查看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 (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信息披露交易条件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相关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对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若因本方原因导致标的企业逾期变更或无法完成本次****点击查看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则由本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3)本方知悉并同意执行《****点击查看公司职工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