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近三年来(从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的视频监控、智能化施工改造合同案例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依据; 3.需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 (1)需拥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2)供应商为摄像头或存储或视频压缩系统等生产商(需提供产品的企业商标、专利、检测报告、3C认证材料等支撑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