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监控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监控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于 2025-09-17

招标详情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联系人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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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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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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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点击查看驻所检察室监控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驻所检察室监控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7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点击查看驻所检察室监控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

170000

工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点击查看驻所检察室监控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70000

总价

4.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1

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请于2025年9月17日 至2025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时 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时 00 分(**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4号5层(****点击查看)现场方式获取。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28日上午8:30时前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9月28日上午8:30时前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磋商地点:**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4号5层开标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均溪镇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0580

13、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4号5层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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