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8-25

****点击查看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425号

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48.803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8月15日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谈判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刘磊、房红军、丁太昌(采购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有效供应商不足 3 家,该项目废标。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点击查看**公司因社保和财务资料未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导致谈判无效,

****点击查看**公司因社保和财务资料未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导致谈判无效,

**县****点击查看公司因社保和财务资料未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导致谈判无效,

平顶****点击查看公司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提供营业执照、社保和财务资料,社保和财务资料未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导致谈判无效。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示范区贾寨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点击查看000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土地局家属院7排1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76****点击查看3803

监督机构:****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0-****点击查看339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25日




附件(2)
废标公告.pdf
下载预览
固化-药材烘干设备.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