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于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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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点击查看现有信息集成平台、PACS系统、移动护理、输血系统、护理管理系统、手麻系统、病案管理系统、院感系统信息系统自2018年投入使用以来,已稳定运行6年多的时间,承担医院核心业务日常运行和数据处理等关键任务。为确保该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响应故障修复及功能优化需求,需采购专业维保服务。本项目共分为7个包,各包对应系统及预算如下:A包:集成平台+移动护理,预算30万元。B包:PACS系统,预算10万元。C包:输血系统,预算5万元。D包:护理管理系统,预算2.8万元。E包:手麻系统,预算7万元。F包:病案管理系统,预算1.5万元。G包:院感系统,预算2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583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采用集成模式,涉及多个系统厂家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信息集成平台和移动护理系统使用****点击查看公司、PACS系统使用的是**美****点击查看公司、输血系统使用的是****点击查看**公司、护理管理系统使用的是****点击查看**公司、手麻系统使用的是**麦迪斯顿****点击查看公司、病案管理系统使用的是****点击查看**公司、院感系统信息系统使用的是****点击查看**公司。系统由各厂家开发建设,各公司对于系统具有独立产权,掌握系统核心技术架构、源代码及历史运维数据,且维保服务涉及对系统底层逻辑、数据库结构及专用接口的深度维护,因软件厂家未授权其他单位进行维保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的适用情形。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点击查看系统维保项目-A包集成平台+移动护理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7号

****点击查看系统维保项目-B包PACS系统

名称:**美****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51号**国际贸易大厦15层

****点击查看系统维保项目-C包输血系统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陆家浜路1396号26楼B座

****点击查看系统维保项目-D包护理管理系统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莫干山路1418-40号科技孵化大楼1102室

****点击查看系统维保项目-E包手麻系统

名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点击查看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10F

****点击查看系统维保项目-F包病案管理系统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封周路655号14幢201室J14191

****点击查看系统维保项目-G包院感系统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西****点击查看街6****点击查看中心E座E711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赵磊

联系地址:**市**区北**路66号

联系电话:0533-****点击查看636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哲

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鼎宏路七号

联系电话:0533-****点击查看593

3.财政部门

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

联 系 人:****点击查看财政局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联通路306号

联系电话:0533-****点击查看227

六、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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