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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质疑供应商地址:**市**区佛子岭路28号霖峰壹號18号楼二十九层2903号房
邮编:530028
联系人:王国年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6082
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质疑供应商以现场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2025年厅机关机房蓄电池更换项目(第二期)(****点击查看)的《质疑函》原件,针对质疑事项,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根据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广****点击查看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诺制造商广****点击查看公司,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2044.00万元,资产总额为 21101.82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经核查,制造商广****点击查看公司存在大企业控股情形,控股股东1为 LEOCH BATTERY COMPANY LIMITED(****点击查看公司),持股比例70%,年报显示2024年收益161264.77万元,从业人员16732人属于大企业。股东2株式会社GSュアサ(GS汤浅株式会社)持股比例30%,日本知名蓄电池制造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涉及虚假承诺,违反政府采购法,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质疑答复1:从****点击查看提供的《质疑函》的事实依据材料中无法判定广****点击查看公司“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无法从质疑人提供的材料判定广****点击查看公司存在大企业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根据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广****点击查看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诺制造商为广****点击查看公司,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2044.00万元,资产总额为 21101.82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经核查,制造商广****点击查看公司的负责人“董捷”与汤浅蓄****点击查看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涉及虚假声明,违反政府采购法,对该声明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质疑答复2:从****点击查看提供的《质疑函》的事实依据材料中得知,广****点击查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捷,同时也是汤浅蓄****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汤浅蓄****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的企业规模均为中型,广****点击查看公司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质疑事项2中广****点击查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捷与其他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关联企业均为中型企业,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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