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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点击查看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7,098.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点击查看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987,098.00 | 987,098.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点击查看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点击查看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2025年至今任意1****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点击查看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点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市****点击查看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
五、开启
2025年06月17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点击查看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①营业执照等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③《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市****点击查看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城南大道东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点击查看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660-****点击查看458
附件: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发布人:****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