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28
湖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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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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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

第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10336

三、项目名称: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车**路10号创思汇科技大厦【T-CSH1109-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5298.62元

综合评分法:78.13(分)

货物类

名称: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品牌(如有):格力

规格型号:FGR3.5PdKaNh-N1、FGR5PKaNh-N1、FGR7.2PdKaNh-N1、FGP12HFNh-N3、FGR14FNh-N3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行业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全明、梅超志、汪爱华(客场评委)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28

2、评审地点:主场:****点击查看( 漕****点击查看酒店停车场内)客场:****点击查看**公司(**县彩虹大道久联建筑三楼左手边)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7429.48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点击查看067

(2)本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点击查看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联系方式:顾先生 177****点击查看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漕****点击查看酒店停车场内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181****点击查看3833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_20250928150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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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99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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