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水利局宜宾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二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宜宾市水利局宜宾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二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4-10-16
成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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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2条

立即监控

一、合同编号:N5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03
二、合同名称:**市国家水**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二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国家水**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二期灌区监测运行维护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真武路38号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5999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北二路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42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3年**市国家水**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二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1(套) ¥298,888.00 ¥298,888.00 1、对在线监测点进行运行、巡查、维护,对坏损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等。 2、在服务期间保障系统通信通畅、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控数据及时率、在线率、上报率均达到90%及以上),确保监控数据实时上传至**省水**监控平台,监测点数据达到**省水**监控平台相关要求。 3、各监测站点通讯费的缴纳和流量计年度校准。 4、所更换设备的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5、运行维护单位须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相关硬件备用件,备件应及时、充足,备件必须满足国家水**监控能力建设相关技术要求。 6、运行维护单位每天需安排专人查看**省水**监控系统监测点位运行情况,若存在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当天处理。 7、成交供应商须每****点击查看监测站点进行至少一次现场巡查,填写巡查记录、提供巡查证明(巡查工作照片、视频等)。 8、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应在1小时内向运行管理单位报告,做到信息通畅。 9、设备损坏(一次仪表、二次仪表、RTU、FTU、电源系统充电适配器、充电控制器、交流避雷器、直流避雷器、太阳能板、蓄电池等),应在2天之内更换设备且保证数据质量达到90%以上。 10、对维护工作需要形成维护月报、全年形成维护年报。

合同金额: 298,88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履约地点:**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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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
2024年宜宾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二期灌区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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