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按照**市****点击查看交通局指导的“**建”项目要求实施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及幕墙)、结构(含钢结构、装配式)、基坑、地基处理、土石方平衡及边坡支护、给排水、强电(含防雷)、弱电智能化(含5G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通风、消防、人防、外立面及室内装饰、园林及室外工程、市政工程、标识标牌、电梯、停车场及配套(含停车划线)、抗震支架、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树木迁移/砍伐/保护、永久/临时用水用电、永久/临时排水排污、燃气、通信、配建道路等接驳工程以及现场拆改清障等,具体以合同约定及附件十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地下物探(含管线探测)、抽水试验、剪切波速、土壤氡浓度测试、噪声测试、智能微动、地形测绘、工程测量(图根控制点、四等水准测量、图根水准测量、1:500数字化地形图等)、规划放线验线等。勘察具体详见附件十勘察设计任务书。 (2)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室外配套工程 (停车场、园林 绿化、道路等) 、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竣工图审核出图,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配合相关评审、施工配合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分包管理等。具体详见附件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服务相关的需要的配套服务及超出红线范围的市政配套设施(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给排水、永久用电、永久用水、****点击查看政府审批的相关文件及规范确定。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机电设备材料采购、临时施工用电、临时施工用水及排水、燃气保护、园区路口开设、竣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具体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