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以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招标方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1.设备到货款:合同清单中所有软硬件全部送达现场,招标方签署项目设备到货验收证明,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投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竣工验收款:完成项目的建设交付,招标方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投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 3.质保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期满一年,招标方完成质保验收,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投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 注: (1)每次招标方付款前,投标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投标方需响应招标方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配合完成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 (3)供应链金融付款账期约定1年,****点击查看银行贴息支取,贴息费由投标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