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智慧停车一期建设项目运营方招标异议答复及更正公告

望江县智慧停车一期建设项目运营方招标异议答复及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10-12

招标详情

望江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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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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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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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统一交易标识码 Z10-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79432C-****点击查看0929-002434-8 信息发布时间 2024-10-12 09:09:29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县智慧停车一期建设项目运营方招标异议答复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县智慧停车一期建设项目运营方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1.异议答复: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3点业绩板块,****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的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

答:不认可

(2).招标文件第(八)资格证明文件第4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中的第(1)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是否包含“停车设备”、“泊位信息/车牌采集设备(如PDA手持机、巡检车等)”

答:不包含“停车设备”

2.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中:

“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F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F%×100。”

更正为:

“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F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F%×100。”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县**街道回龙西路300号

联 系 方 式:190****点击查看763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联 系 方 式: 0556-****点击查看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潘泽

电 话:190****点击查看7639、0556-****点击查看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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