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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区香樟路592号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市长****点击查看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412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1项目实施交付要求 1.1.1实施团队要求 本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必须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并指派专业项目经理和稳定的实施技术团队,成立本项目实施团队的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团队要求不少于20人的团队,同时应保证不少于10人驻场,其中项目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总体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能与甲方及最终用户各级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具备相关集成能力。在项目进入试运行时,需明确后续运维团队有关负责人员,确保项目由建设转运维的平稳过渡。 驻场人员需遵守甲方工作制度安排,在甲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对维护人员进行调整,若有其他原因,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更换的人员须具备甲方对项目人员的能力要求。 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备专门的实施团队配合甲方根据“应归尽归、按需归集”的原则展开业务与数据**普查工作,全面****点击查看政府各部门数据**,辅助数据**编目,每一个数据普查工作组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工作组数量根据具体实施过程的实际情况而定。 1.1.2实施进度计划要求 应根据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制定项目交付进度计划倒排表,本项目初步计划进度如下: 第一阶段:完成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及系统设计。 第二阶段:完成软件部署实施工作(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成品软件、定制开发软件、硬件等),系统平台正常上线运行,完成项目初验。 第三阶段:系统上线稳定运行6个月,完成数据归集治理和数仓建设,完成项目终验。 本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编制遵循科学性、客观性的原则,做到既考虑系统全局,又兼顾实施部署安装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实施的特殊性,实施还涉及其他单位的配合。最终项目进度计划以实施为准。 1.1.3实施要求 乙方提供的实施方案应包含总体项目计划、软件实现、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联调、系统测试及试运行、技术培训等相关内容,要有完备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实施计划、进度控制等要做到科学、合理。 乙方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详细叙述拟提供服务方案情况。本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并提出实施策略、项目管理方案、实施进度、实施范围、项目验收方案、系统测试方案、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方案等。 1.2售后服务方案 1.2.1服务期定义 运维服务期是指自系统完成终验之日起,提供3个自然年度运维服务,在运维期结束后需完成所有运维期服务成果资料移交工作。 1.2.2服务要求 1.2.2.1服务内容要求 本项目整体依托政务云**专区的存储、计算、安全等**进行建设,云服务的运维管理由政务云统筹考虑,本项目主要提供平台及应用侧运维,具体要求如下: (1)运维服务期,乙方应提供每季度系统定期巡检,并出具季度巡检报告,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网络环境、操作系统、软件运行情况等。 (2)运维服务期,乙方应针对本期项目应设立7×24小时运维服务热线电话,受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申告、技术咨询,并应在收到系统故障申告后,及时响应并解决。 (3)运维服务期,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经协商并确认后,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满足系统运行和使用要求,保障系统能满足项目中系统的性能要求。在实施运维期间对系统进行的任何配置、数据改动及其它可能对系统和业务造成不良影响的操作,必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免费提供对于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件功能异常及软件升级、性能优化等技术服务工作。 (4)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人员需严格遵从甲方相关工作管理规定,并制定运维服务人员管理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运维服务行前准备、服务过程规范、服务完成规范等内容。 1.2.2.2服务形式要求 (1)现场支持 当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在半小时内响应,若现场驻场人员无法解决,**区域技术工程师在1小时内到达客户现场,**区域技术工程师在2小时内到达客户现场,进行现场故障排除及技术咨询,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2)电话支持 乙方应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项目在运维期内的所有电话支持应指定专席服务,指定的工程师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 (3)网络远程支持 乙方应提供7*8小时服务(工作日,8:30-17:30)远程桌面支持,出现故障时提供解决方案并远程支持解决问题。若远程无法解决,应根据服务响应时间要求(详见1.2.2.4),派工程师现场解决。 1.2.2.3技术支持要求 乙方应提供原厂现场支持服务,包括疑难问题解决、重大变更和特殊时段支持等服务。每次现场服务后,服务人员均须向甲方提交《供应商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记录(即时响应类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服务后,对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服务工程师须至少每周与甲方联系,跟踪问题,分析协商处理方案,直至问题解决。对于重大问题和故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故障原因明确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技术部门报送《故障处理分析报告》。 乙方应提供7*24*半小时(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半小时内实质反应,1-2小时(**1小时,**2小时)内到现场)的现场支持服务。对于影响系统运行的紧急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给出有效解决方案;对于不直接影响系统运行的其他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 乙方应对系统上发生的相关问题、报错等提供技术支持。如果问题涉及多个厂商,乙方应组织或配合进行问题诊断。 1.2.2.4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运维服务期,乙方应对本项目制定故障响应服务机制,制定分级服务响应制度,根据不同的故障级别施行不同响应方式,分级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如下表所示:
1.2.2.5服务保障措施 运维期提供日常每季度的巡检服务,检测环境、应用软件和接口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过程中存在的异常情况和故障,查找原因,排除故障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不断完善重要监测点的实时监控机制,出具详尽的巡检报告。 1.2.2.6应急保障 运维期内针对系统或软件平台出现安全事故,需提供高效、全面的应急保障预案,需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应急响应团队、应急培训与演练、数据备份和恢复等措施。 1.2.3服务考核 本项目实施服务要求将严格按照以下考核指标进行评分,相关的评分结果将直接影响付款进度,具体规定详见附件3《考核细则》。 1.3培训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平台正常运行、后续应用推广,乙方应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和开发人员的培训,推动**区数据中枢项目的推广和使用。使用户能够全面掌握**区数据中枢项目的操作及使用,确保用户各项操作的规范性。 1.3.1培训方式 结合**区数据中枢项目的特点,根据培训对象对系统使用要求,乙方应采用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 集中培训:对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技术部门技术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对参训学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以期达到使用人员、管理人员对相关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并能够进行定位故障、排查故障等。内容包括应用系统基础及技术、平台使用和简单维护、设备使用说明等。 现场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维护人员独立进行系统的操作培训,同时对项目实施现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培训方式为随工跟班培训和现场专题讲解。 1.3.2培训内容 为系统技术支持人员及用户管理员提供技术培训,主要围绕系统总体介绍、技术讲解、应用接入培训、架构讲解、各子系统运维内容以及常见问题解答等方面展开培训工作。 (1)管理培训 针对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是**区数据中枢项目的各项功能,使他们掌握**区数据中枢项目配置和管理方法。 (2)使用培训 针对**区数据中枢项目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培训的内容是**区数据中枢项目的使用方法和技巧,使他们成为分布在甲方各个部门的使用专家,可以为本部门其他人员提供指导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基本问题。 1.3.3培训计划 在实施培训之前,乙方应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培训次数、培训教材编写、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师资情况、培训组织方式、培训效果评价表等,提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培训计划由乙方及甲方共同负责落地实施,并及时提交培训效果总结。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平台正常运行、后续应用推广,项目相关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项目培训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项目实施前培训及技术评测:旨在理解项目背景、目标,掌握技术技能基础,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控制和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为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项目技术支持及维护培训:旨在提高技术队伍后期项目建设的技术能力及系统运行维护支持能力。 第三阶段为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系统使用培训:面向系统使用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及使用培训。 1.3.4培训质量评估 在相关培训结束后,将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评,通过笔试、上机操作、问卷调查等形式来考核检验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培训的评价,要求培训学员务必都能够掌握培训课程中所涉及到的知识技能。 1.4质量保障要求 1、项目实施期需详尽全面的进行用户需求调研分析,为本期项目实施打好基础,周密做好系统各阶段实施计划,确保数据的正确性与全面性。 2、强化成果审查、测试工作。对各实施阶段产生的成果严格进行校审,对系统各功能模块进行严格测试,严把各阶段质量关,从而确保整个系统的高质量。 1.5项目运营服务要求 乙方****点击查看**中心围绕数据管理模式优化配套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以数据需求为切入点,以数据**目录管理为抓手,通过数据运营的方式形成面向应用协调、数据共享、工单受理和指标分析等场景的数据服务,持续提升智慧**的支撑能力。 提供数据**目录梳理、数据归集管理、数据治理服务、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共享应用、数据分析应用、数据开放服务、安全管理服务等; 1.5.1人员管理 1、乙方提供3名数据工程师(其中1名高级和2名中级,含1名数据安全工程师)的驻场数据技术运营服务,高级数据工程师具备团队的管理经验,配合甲方对整个技术团队人员和日常工作的管理。 2、乙方保证驻场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因故发生变更时,提前2周告知甲方(如需调整服务项目经理,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如小组成员离职的,乙方将在离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离职证明文件,驻场人员在离职前 7 日内补充合格驻场人员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3、驻场服务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爱护有关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无关的工作。节假日、特殊时期,乙方将安排人员值班,做好保障工作。 1.5.2人员能力 驻场服务人员熟悉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及数字底座各个组成系统的各项操作,能独立完成基础设施设备的软硬件安装、配置、调试、漏洞修复等维护工作。 驻场服务人员熟悉数字底座各个组成系统的各项操作,能独立完成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治理各流程的搭建、配置、调试、监控等运营、维护工作。 对常见故障问题能在2小时内自主分析和解决,拥有良好服务意识及协助精神。 驻场运营服务人员具备数据运营服务支撑的能力,包括团队的统筹管理、重要事务组织与支撑、数据归集运营工单创建和指派、数据治理运营工单创建和指派、数据供需服务受理与反馈、日常统计汇报材料的编制等。 数据安全管理人员从整个**数据中枢的安全角度进行综合分析,采取数据安全技术手段,如数据库审计、数据库加密与访问控制、数据脱敏脱密等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外,还应从数据分级分类、数据资产梳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等层面进行分析研判。 1.5.3服务质量要求 在项目各个阶段有关电子或纸质文档,包括说明书、部署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等文档以及应用软件、与应用软件有关的电子文档、源代码、安装配置及维护文档等,应按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提交和归档。 驻场团队按照项目实际管理要求建立《数据运营管理维护值班制度》、《数据运营管理维护应急流程制度》等相应运营管理制度。对现场值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并形成《系统运行状态记录表》、《日常运营巡检记录表》、《数据运营工单记录表》等记录文档。遇到应急突发事件时能按照应急流程制度处理相关问题,以及在法定节假日里每天安排一名工程师远程值班,遇到紧急事件时可以赶到现场处理问题,保证各业务单位、各级部门的相关业务正常运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项目组接受项目专班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运营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接受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2.人员配置要求2.1实施团队 乙方本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必须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并指派专业项目经理和稳定的实施技术团队,成立本项目实施团队的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团队20人,同时应保证10人驻场,其中项目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 2.2运营团队 乙方提供3名数据工程师(其中1名高级和2名中级,含1名数据安全工程师)的驻场数据技术运营服务,高级数据工程师具备团队的管理经验,配合甲方对整个技术团队人员和日常工作的管理。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4.其他要求1、本项目相关定制开发软件及硬件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平台产生的所有数据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本次采购的成品软件永久使用权。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资料信息,不得将本项目资料、文件及成果擅自修改、复制用以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其他项目或不正当地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3、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附件4),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约定在开发、实施、运维过程中的保密条款。在项目建设及运维过程中所承载、生产数据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数据,乙方未经本项目甲方的许可,不可在此数据基础上做任何处置。 4、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不宜公开信息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中服务期内所有设备及配件维修更换、和软件平台的日常升级、维护由乙方提供,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6、乙方在本项目期间,涉及到的个人信息、数据、项目信息等非公开资料均为保密信息,需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得外泄。如因乙方保密措施不当、故意或过失泄漏保密信息的,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点击查看机关处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 2.付款方式: 429e8c57ad664419a0928e0b****点击查看9338 ****点击查看00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付款前置条件:以下每笔付款均以满足财政资金下达至甲方(若财政资金未足额下达,则以财政实际下达金额为准)及行政监管许可为前提,若财政资金未下达或行政监管未许可,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及系统设计,6个月内完成软硬件部署,系统平台正常上线运行,初验合格付款2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付款前置条件:以下每笔付款均以满足财政资金下达至甲方(若财政资金未足额下达,则以财政实际下达金额为准)及行政监管许可为前提,若财政资金未下达或行政监管未许可,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初验完成后,试运行6个月,完成数据归集治理及数仓建设,终验合格付款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付款前置条件:以下每笔付款均以满足财政资金下达至甲方(若财政资金未足额下达,则以财政实际下达金额为准)及行政监管许可为前提,若财政资金未下达或行政监管未许可,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终验合格后,稳定运行12个月,并按季度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付款2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付款前置条件:以下每笔付款均以满足财政资金下达至甲方(若财政资金未足额下达,则以财政实际下达金额为准)及行政监管许可为前提,若财政资金未下达或行政监管未许可,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终验合格后,稳定运行24个月,并按季度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付款20%。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付款前置条件:以下每笔付款均以满足财政资金下达至甲方(若财政资金未足额下达,则以财政实际下达金额为准)及行政监管许可为前提,若财政资金未下达或行政监管未许可,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终验合格后,稳定运行36个月,并按季度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付款20%。达到上述付款条件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0 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路支行(****点击查看:4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00067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3-18 —— 2030-03-17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6.1验收标准 1、****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硬件、软件(含成品软件产品及定制开发软件) 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本省、本市)、团体标准及原厂商标准;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其他非功能要求);符合甲方****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质量控制质量评价文件规范(若有)。 6、乙方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等。 6.2验收条件 1、乙方进行定制软件技术开发过程中,甲方提出的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他需求和功能亦作为项目验收标准。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软件的开发工作后,进行系统上线。在系统上线运行并提交完整初验资料后,经乙方申请,甲方组织初步验收。如甲方认为产品不符合初步验收标准的,在《初步验收意见》上载明验收意见,乙方根据意见在10个工作日完成整改直至达到初步验收要求,并重启发起初步验收申请,直至初步验收合格。 2、初步验收通过,甲方出具《初步验收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系统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整改。如遇特殊疑难问题,乙方应在经甲方同意的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3、试运行期结束且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专业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第三级标准;商用密码应用系统****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认定测评机构的密码测评,免费运维期间的测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项目定制软件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以及乙方为本项目定制软件开发项目开发之目的在开发过程中新形成的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除外)。 5、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具体验收方法按照**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 6、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乙方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6)履约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项目定制软件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以及乙方为本项目定制软件开发项目开发之目的在开发过程中新形成的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除外)。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因甲方未及时提供数据、场地或审批等必要配合导致项目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需顺延合同履行期限。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系统的,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同时赔偿直接损失。 5.系统首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0日内免费整改;若累计三次验收未通过,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收款并赔偿损失。 6.因乙方系统缺陷导致数据泄露、损毁或业务中断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及相关第三方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3%的惩罚性违约金。 7.未按服务等级响应故障,每次支付1000元违约金;同一问题重复发生超3次,甲方有权终止运维服务并要求赔偿。 8.乙方提供的系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同时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 9.如果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10.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补足责任。 11.在项目服务期内,乙方存在服务质量差、进度落后,项目团队(包括项目、实施团队和售后运维服务团队)人员水平差或人员数量不足等情况的,须由乙方单位副总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约谈。约谈三次以上,相关问题仍未有效改善(以甲方认定为准)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包括并不限于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前期支付的全部费用,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延期损失))。 12.项目服务期内,乙方项目团队成员应与投标文件人员保持一致,如需变更团队人员,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人员;未经甲方同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次扣取5000元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变更其他团队人员的,每人次扣取2000元的违约金。 13.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执行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14.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款项,应付款项不足以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等款项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15日内移交全部数据、文档及系统权限,否则按日支付1万元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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