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池市宜州区发展大厦综合安防系统项目 (编号HCZC2024-C3-990323-GXHX)项目质疑答复函

广西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池市宜州区发展大厦综合安防系统项目 (编号HCZC2024-C3-990323-GXHX)项目质疑答复函

发布于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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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金城****点击查看服务部

法定代表人:邓秀丽

授权代理人:牙兰娟

地址:**市**区金**路28号(成源华府4栋3-1102号)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4904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22****点击查看公司送达的关于**市**区发展大厦综合安防系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质疑函,对贵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核实并征询采购人的意见,****点击查看公司所提质疑事项,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详见质疑函附件。

质疑事项1答复:

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采购需求。经市场调研,至少有3家及以上的品牌(如海康威视、大华、宇视科技等)能满足采购需求中“▲”“★”等所有的参数,已构成有效竞争,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

另,本项目带★的参数为重要货物技术参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产品性能,与该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相符,且“★”号指标只要能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或相关的材料,证明其相应参数的真实性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可以加分,属于技术分加分项。

本次项目只针对发展大厦基础安防系统的集成服务,并不存在收集相关人员证件与人脸识别对比的要求。

贵公司关于指定品牌、倾向性问题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详见质疑函附件。

质疑事项2答复:

项目评审办法中要求拟投入项目人员是要具有专业化、高素质的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和实施及售后服务能力,****点击查看公司人员的可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与拟投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二者之一均可,****点击查看公司或新入职的人员也可按实际提供,且拟投入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仅为加分因素,不是投标资格要求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况。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附件1:质疑函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信息:

附件(2)
11.25质疑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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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质疑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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