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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智能摩擦与新型轴承检测平台第五批设备 |
标题 厦公投〔2024〕QY33401号 关于****点击查看智能摩擦与新型轴承检测平台第五批设备项目的更正通知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点击查看智能摩擦与新型轴承检测平台第五批设备项目的更正通知如下:
1、将本项目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11付款方式及履约要求”中“11.1付款方式”的内容更正为:
11.1付款方式
11.1.1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4的付款方式为:
付款期次 | 付款比例(%) | 付款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
2 | 60 |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税率为13%的合同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
3 | 10 | 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11.1.2本项目合同包3的付款方式为:
付款期次 | 付款比例(%) | 付款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
2 | 30 | 设备预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3 | 30 | 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税率为13%的合同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4 | 10 | 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2、删除本项目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11付款方式及履约要求”中“11.2履约要求”的要求,即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附件
采购人: | ****点击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港中路1694****点击查看中心2号楼南楼1层 | 地址: | **市**南路81****点击查看银行大厦18楼 |
联系人: | 陈嘉栎 | 联系人: | 周颖、王海舰、黄振斌 |
联系电话: | 130****点击查看7890 | 联系电话: | 0592-****点击查看852、****点击查看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