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闽清县建陶企业煤焦油转移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闽清县建陶企业煤焦油转移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10-10

招标详情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联系人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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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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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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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建陶企业煤焦油转移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22:4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庆华、黄文钦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点击查看1786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县梅城镇梅溪路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鸿儒 0591-****点击查看6711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红光路号A栋三层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庆华、黄文钦 0591-****点击查看178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建陶企业煤焦油转移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第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的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供应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条件”中的内容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更正为: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响应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2、在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的“9、服务要求:”中增加“9.4 成交供应商应在每月1日-3日三天内将上一月采集到的监控数据发送至采购人保存,并随时配合采购人调取监控数据。”

3、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6日 09点30分。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6日 09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梅城镇梅溪路76号

联系方式:黄鸿儒 0591-****点击查看6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红光路号A栋三层308室

联系方式:肖庆华、黄文钦 0591-****点击查看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庆华、黄文钦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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