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新安县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改造项目(货物)-成交公告

新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新安县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改造项目(货物)-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6-10-30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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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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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新****点击查看配送中心改造项目(货物)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谈判(2026)0002号-1 本项目为新****点击查看配送中心改造项目(货物)采购,主要涵盖装卸场地(平台)、****点击查看中心、特色农产品展示间、中心视频监控终端等四大功能分区的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 **省****点击查看敬老院临街楼门面房7号 405,420.00 元 评审价格:405420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新****点击查看配送中心改造项目(货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黄玲玲、岑少明、刘**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点击查看协会印发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6,89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点击查看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点击查看路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1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金城寨街283号
联系人:尚晓雪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7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晓雪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7768
附件(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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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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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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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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