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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信息系统运维监理(2025-2026年)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路605****点击查看中心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玖仟伍佰元整(95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监理服务 | / | / | 1项 | 9500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政务文化新区**路1766号,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165、****点击查看928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16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政务文化新区**路1766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