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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
| 工程类型 |
**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已由**市数据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 皋行审备〔2023〕6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市。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停车泊位改造与**(含路侧、退界区、****点击查看停车场);围绕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工业园区及**干线布局重卡停车充电场站,配套光伏、储能及司机之家、维修中心;推进光储充一体化、智慧公交场站和**重点区域停车及充电设施改造,****点击查看电站;同步升级并完善智慧停车相关云平台、诱导系统等,实现停车、充电、治理一体化,打造县域级智慧停车示范标杆。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模式招标。
2.1.3合同估算价:28217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7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7月29日;
运营期:30年;项目将分批开展建设,具体建设计划及运营管理以发包人指令为依据。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深化设计,以及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绘制,参加巡检、交底会、现场会等工作,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设计变更、项目验收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内容。
2.2.2施工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主要包括:智慧停车泊位改造与**(含路侧、退界区、****点击查看停车场);围绕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工业园区及**干线布局重卡停车充电场站,配套光伏、储能及司机之家、维修中心;推进光储充一体化、智慧公交场站及**重点区域停车及充电设施改造,****点击查看电站;同步升级并完善智慧停车相关云平台、诱导系统等。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进行施工,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2.3运营内容:涵盖智慧停车软件系统运维与升级、硬件设备投资维护、停车场现场管理与收费、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安全环保与保洁、舆情处理与品牌形象维护等全链条服务,要求实现系统稳定运行、设备快速响应、订单精准管理、服务规范高效、收入目标达成、安全整洁有序,并支持运营期间持续优化与产权移交,确保资产合理化保值、增值。
2.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壹级注册建筑师;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③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壹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关****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 2022 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发布的《****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
3.4.1投标人:
(1)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
说明: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承担过上述业绩之一的,即为满足要求。
②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施工单位)或施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设计单位)或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④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平台获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佐证。
(2)运营业绩:运营单位承担过城市智慧停车运营项目业绩。(提供运营合同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
说明:①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该业绩均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明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的具体职务。
②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施工单位)或施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若为设计单位)或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设计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④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平台获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佐证。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4)其他:****点击查看集团官网及集采网予以公示的不合格单位及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组成不超过4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取确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运营单位无须提供)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运营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审和运营服务费报价评审共用一个下浮系数。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 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1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对项目解读充分,充分了解项目区域的规划、建设条件,理解深刻,分析准确; 2.总体设计思路符合区域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设计定位以及设计原则全面、合理,充分适应于项目区域的工程建设; 3.各专业工程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准确,能反映项目自身的建设特点。 (评分等级:优:5分,良:4分,合格:3分,差:由评委酌情给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2.技术方案(13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合理,具备可实施性,满足项目功能定位要求,提供必要设计方案; 2.各专业(智慧停车系统、停车场泊位、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电气工程)提出的技术方案先进可行,进行多方案比选,同时针对具体地点位置,提供必要设计方案; 3.针对本地区的建设条件特点,对设计各个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是否充分; 4.环境影响分析准确,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评分等级:优:13分,良:10分,合格:8分,差:由评委酌情给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评分等级:优:5分,良:4分,合格:3分,差:由评委酌情给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评分等级:优:3分,良:2.4分,合格:1.8分,差:由评委酌情给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经济指标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评分等级:优:5分,良:4分,合格:3分,差:由评委酌情给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注:1、暗标要求: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方案设计文件评分汇总时,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值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最终得分(得分根据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特别提醒:本项目为暗标且采用横向评审。各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含图纸)应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不可直接上传全部图纸。 |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审(设计费+工程建设费)(3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运营服务费报价评审(2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点击查看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2分) | 陈述内容:总承包项目经理根据自己的施工经验,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谈谈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思路、重点、难点以及目标实现路径等。 | |||
| 5.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注:1.暗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2.2.4(4) | 运营方案(8分) | 项目运营管理方案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方案、组织管理架构、工作制度设计、数据运营与决策分析体系、运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设备与软件平台运维管理机制、应急处置预案。 (评分等级:优:8分,良:6分,合格:4分,差:由评委酌情给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注:1、暗标要求:运营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运营方案评分汇总时,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值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最终得分(得分根据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
| 2.2.4(5)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组人员具有: (1)信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人员每具备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3分。 注: 1、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均视为正高级工程师。 2、投标人投标时须同时提供①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职称证****点击查看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③上述人员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3月份-2026年6月份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对应项不予得分。 3、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多职,不得重复计分。以上人员不得与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兼任。 |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19分 |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 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
| 定标程序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 | ||
| 5.2.1 | 定标标准 | ****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1.企业实力;2.投标报价的合理性;3.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 ||
|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公共**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包括联合体成员)按照要求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长江镇疏港路38号
联 系 人:薛逸媛
电 话:180****点击查看852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如城街道惠政路168号
联 系 人:石启浩
电 话:189****点击查看4521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169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