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

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

发布于 2025-01-13

招标详情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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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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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1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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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01-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问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评审和详细评审标准中均设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且经初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作为详细评审加分业绩。由于本项目施工内容较为常见,而项目经理要求过于苛刻。请问:(1)招标文件 P72页,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备注中“2、经初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作为详细评审加分业绩。”能否修改为:“2、经初审通过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可以作为详细评审加分业绩”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请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中“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无需填写。

答2: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评审时“评审因素索引表”不作要求。

问3:请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中“政务数据获取(包括**省电子证照获取、共享政务数据获取)”窗口,能否不上传材料,直接填“无”。

答3:可以。

问4:**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我单位业绩被评为**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及**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优质工程奖。

答4: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路127号

联系人:李乐天

电话:0551-****点击查看020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孙云峰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968、0551-****点击查看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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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2025年01月13日

附件(1)
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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