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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点击查看品类部-海上平台船舶交通自主监控及防碰撞系统采购项目****点击查看)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依据《海油发展规范贸易商、代理商、服务商使用指导意见》,本次采办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参与。
l 项目名称:【海上平台船舶交通自主监控及防碰撞系统采购项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点击查看油田平台原有部分设备为基础,通过**雷达、CCTV、AIS、VHF等设备,运用多种通信监控手段,按照雷达和CCTV重点覆盖、VHF全覆盖的建设思路,以船舶动态监视、应急处置为主要应用功能,以报警-处置为主要监管模式。
l 将前端数据信息通过微波通****点击查看油田平台,后通过与岸基相连的海底光缆将系统各子系统的多源信息输出至中海油现有“渤海油田生产海管、海缆及生产设施防破坏预警系统”平台,另****点击查看海事局,建设水域监管系统,实现对辖区水上交通态势的现代化监管,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服务、信息服务、助航服务、交通组织服务、协调及联合行动等服务,为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l 项目包含雷达子系统、VHF通信子系统、AIS子系统、雷达数据处理子系统、交通显示子系统、信息传输网络子系统、共享子系统、支持保障子系统共8个子系统的设备购置、安装以及相应的系统集成工作。】
l 项目所在地:【****点击查看**区域海上平台】
l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1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投标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点击查看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
B.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C. ****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D. ****点击查看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提供至少1项已完成的雷达或雷达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或合同及到货验收材料为证明文件。
A.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项目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服务验收文件可体现为完工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
B.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文件,验收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服务验收文件可体现为完工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C.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 ★特殊说明:(应答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成立时间要求 | 如供应商非海油发展供应商**库供应商,应答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
★特殊说明(代理商、贸易商) | 1) 成立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2) 原则上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特殊情况无法满足的,应提供具体情况说明,****点击查看小组确认是否认可; 3) 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4)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5)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6) 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7) 代理商应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8) 新准入海油发展名录的贸易商、代理商,将在准入名录前开展现场考察工作。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点击查看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罗赟普
邮箱地址:luobp@cnooc.****点击查看.cn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点击查看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2025年01月02日12:00:00)至( 2025年01月08日12: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点击查看)
2025年01月02日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