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油发展-装备公司机电仪设备数字化系统设计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专有化协议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机电仪设备数字化系统模型建立服务,机电仪设备数字化系统模型测试与调优服务。
招标范围
机电仪设备数字化系统模型建立服务,机电仪设备数字化系统模型测试与调优服务。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点击查看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投标),****点击查看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点击查看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协议累计执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服务的算法开发或软件开发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文件可以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验收文件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的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 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 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应在中国海油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之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为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点击查看.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