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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打印机、电脑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防治院)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4日 16: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点击查看579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防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静明路3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点击查看91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点击查看中心7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点击查看579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打印机、电脑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8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本项目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规定以及采购人来函,现将结果进行变更,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35188[2024]07280;预算品目:A4 黑白打印机、A4 彩色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投影仪、扫描仪;预算金额:727,400.00元;最高限价: 684,800.00元。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2648。 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
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点击查看5792。
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防治院)
地址:**省**市**区静明路377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9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点击查看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579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康茜
电话:028-****点击查看5792
****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