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陵科技学院校级智慧在线课程建设及上线推广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年金陵科技学院校级智慧在线课程建设及上线推广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7-08

招标详情

金陵科技学院
联系人联系人46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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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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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9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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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点击查看校级智慧在线课程建设及上线推广综合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8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查看校级智慧在线课程建设及上线推广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55.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采购包3: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序号

分包划分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验收时间

合同履行期

是否接受进口

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

分包一

智慧在线课程1,包含10门课程

5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2

分包二

智慧在线课程2,包含9门课程

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3

分包三

智慧在线课程3,包含7门课程

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8 09: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7-18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点击查看230633ce9.html

2、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投标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投标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点击查看.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投标文件。

3、“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环节。

(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4、 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多分包的约定: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成交人,各供应商投多个分包时,最多允许成交一个分包。****点击查看小组按照分包升序: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顺序依次逐个进行评审,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供应商在前面任意一个分包中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在后续分包中继续参与评审但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任一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被确定为成交人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如采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代替信用承诺,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8、项目经费:教学业务费。

9、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7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云**路89号**时代**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曹雪(****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点击查看

电话:025-****点击查看6836


附件(1)
JSZC-320100-NJJC-C2025-0067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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