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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署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3)供应商不得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商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报价; 4****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的相关截图; 5)供应商****点击查看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