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嫘祖中学食堂和宿舍配套数字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远安县嫘祖中学食堂和宿舍配套数字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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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嫘祖镇中学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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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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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和宿舍配套数字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09 16:09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食堂和宿舍配套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和宿舍配套数字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33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3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配套建设两层食堂内明厨亮灶及数字化监控、广播设施;配套建设五层宿舍内监控、广播及网络等设施。连接市3C监控平台,达到省 互联网+明厨亮灶 建设指南基本要求,校园网络、广播、****点击查看学校对应区域内管理和教学各场景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点击查看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间,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 信用中国 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点击查看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8:30 至12:00,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点击查看(**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9点30分(**时间)(注:9:0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地点:**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21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公告发布媒介:****点击查看政府网。

2、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点击查看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鸣凤镇**路23号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0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联系方式:0717-****点击查看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长娥

电 话:0717-****点击查看466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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