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6-12

我部于2025年05月30日 发布了2025-JQ02-W1113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有供应商质疑,采购单位将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参数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1-50 标的名称:55英寸LCD拼接屏

序号 原参数 修改后参数
1 显示比例:16:9 显示比例:16:9
2 显示尺寸:1210*680mm 显示单元物理拼缝≤3.5mm
3 系统:x86架构 输入信号:包含HDMI、DVI等
4 可视角度:水平向左178/水平向右178/垂直向上178/垂直向下178 可视角度:水平向左178/水平向右178/垂直向上178/垂直向下178
5 响应时间:5ms 响应时间 ≤ 8ms
6 工作频率:120Hz 工作频率:≥ 60Hz
7 分辨率:1920×1080 分辨率:≥1920×1080
8 对比度:1500:1 对比度:≥1000:1
9 亮度:2000cd/m2 亮度:≥500cd/㎡
10 色彩:16.7 M 色彩:≥16.7 M
以上参数指标的参数性质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评审专家评分判定依据 对于采购文件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要求响应和商务条款响应,如证明材料能够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按偏离表中响应内容进行打分;如证明材料不能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视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按照无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