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入来源 | 1.污水处理费收入。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增加尾水处理设施12****点击查看泵站7座,项目服务人口约12万人。商住混合老街区人均生活污水量约为120~150L/人﹒d,取中值130L/人﹒d(0.13m3/人﹒d),则年污水处理量为12万人*0.13m3/人﹒d*365=569.4万m3/年,参考揭****点击查看改革局《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范围的通知》(**发改[2022]106号****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范围的批复》(**府函[2022]601号),**市**区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1元/吨,非居民(含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1.40元/吨,预计本项目污水处理费约为1.20元/吨,考虑到污水效益的收入需基于整个污水工程系统的整体运行,****点击查看处理厂、加压泵站、污水处理设备等,因此污水处理效益系数取为0.5。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的污水处理费收入为18,094.34万元。2.垃圾处理费收入。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点击查看处理站14个,服务人口总规模约12万人,根据《**市市区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人均每月需缴纳0.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的垃圾处理费收入为3,813.39万元。3.配套停车位收入。本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停车位约160个,参考《****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点击查看改革局关于**区道路自动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揭市发改规[2022]889号)****点击查看停车场收费标准,预计本项目停车费按10元/个●次,日均车位周转次数为3次,使用率按70%计,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的配套停车位收入为6,496.05万元。4.新能源充电桩收入。本项目配套建设充电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充电桩数量约50个。根据《****点击查看政府加快新能源汽车创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规定,充电综合服务费不超过0.8元/kWh,目前**区充电桩综合服务费在0.4-0.6元/kWh之间,按均价0.5元/kWh计算。新能源汽车电池容量一般在50-100kwh之间,考虑到每次充电量不同,按每次充电64kwh计,年服务天数365天,每天周转3次,运营期使用率按80%计,则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的新能源充电桩收入总额为7,423.58万元。5.广告收入。本项目建成后拟新增广告位约150个,根据当地及周边的广告牌租赁收费情况,广告位收费按2万元/年,出租率按60%计,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的广告收入为9,533.71万元。6.自有物业租赁收入。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点击查看商铺****点击查看政府自有物业面积约7850㎡,租金标准为30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本次保守预计租金按25元/㎡/月计算,出租率按70%计。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的自有物业租赁收入为8,730.52万元。7.管理服务费收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老商埠街区可租赁总面积约32万㎡,管理服务费标准为0.9元/㎡/月。该费用是街区综合运营****点击查看服务所收取,涵盖基础设施维护(包括道路、照明、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养护)、公共安全与环境管理(如安保服务、智慧监控运维、公共区域保洁及垃圾清运)以及日常运营服务(如商业秩序维护与公共管理),其收取遵循质价相符原则,专用于提升街区整体营商环境和商业价值。假设年出租率为70%,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的管理服务费收入为12,812.52万元。预测本项目开始运营后债券存续二十七年期间的收益为54,492.9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