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大厦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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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1

招标详情

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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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大厦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大厦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智慧大厦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海头**滨大道(228国道)西侧,科创**侧智慧大厦;

2.1.2建设规模:智慧大厦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口岸单位计算机网络、内网信息网络、交换机、**梅沙网、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监控摄像设备、扩声系统设备等配套设备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 ****点击查看400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智慧大厦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口岸单位计算机网络、内网信息网络、交换机、**梅沙网、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监控摄像设备、扩声系统设备等配套设备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推荐品牌:本次招标有推荐品牌,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2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2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8本工程****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省、**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市**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3月-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6)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09 月 11 日至2025年 09 月 1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点击查看.cn/)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苏海采购平台中办事指南中的视频操作。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09 月 16 日09时30分(**时间)。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3月-2025年8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20家(含20家)时,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采用方法三作为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点击查看招标办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青****点击查看健身中心****点击查看旅游局3楼

联系人:王钺

电话:135****点击查看3570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办公室电话: 0518-****点击查看8982(备用)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瀛洲路68****点击查看中心D区2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点击查看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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