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路污水管修复工程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路污水管修复工程

发布于 2024-10-18

招标详情

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18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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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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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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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开发区**路污水管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点击查看开发区**路污水管修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路

2.1.2建设规模:****点击查看开发区**路污水管修复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395.9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市**路污水管修复工程(鹿门路-****点击查看处理厂),在道**侧新增DN1200污水管道,管道采用顶管施工方式。污水管道采用钢筋砼顶管,总长320m,**钢筋混凝检查井3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5.1投标单位须提供顶管机,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如设备为自有设备,须提供顶管机照片、购买发票,购买方发票抬头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如设备为租赁设备,须提供顶管机照片、租赁合同、租赁方购买发票,购买方发票抬头须与租赁方一致;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点击查看委员会制定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点击查看总局制定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

3.10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人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31日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时代大厦

邮编:2265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点击查看095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

邮编:226500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点击查看7590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2)
限额以下项目招标文件(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路污水管修复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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