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疫苗冷链监测平台升级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疫苗冷链监测平台升级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于 2025-09-29
一、功能及要求:

1.软件部署:目前****点击查看中心现有计算**,监测设备通过4G/5G/WiFi****点击查看中心。后续待市政务云**申请到位后,中标(成交)单位需负责将平台进行国产化环境适配及迁移,并承担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支持在下述环境下部署(包括但不限于):CPU华为鲲鹏、海光;操作系统银河**、统信 UOS;数据库达梦、人大金仓、OceanBase;中间件**通、宝兰德。

2.数据对接:系统需符合国家相关数据标准,待省级出台相关接口规范,中标(成交)单位负责与省级免疫规划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

3.设备兼容性:预留平台扩展接口,实现与**市现有部分冷链设备兼容与对接。现有冷链设备情况:免规智控综合管理平台-冷链监测(湘江新区)、**龙邦监管温湿度信息云平台(**县)、zTMS(**市)。

4.安全要求:平台具有完善的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对敏感和重要信息进行重点防护,采用加密存储;对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数据进行脱敏展示。

5.售后和应急保障:中标(成交)单位应提供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客服人员,网络工程师,冷链专业技术人员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供应商应制定应急预案,在重大活动、节假日等关键时期提供应急技术保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序号

采购

品目

标的

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

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1.

其他计算机软件

疫苗冷链监测平台功能升级

1

30000

1.设备管理

1.1资产管理:支持冷链设备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设备编码,设备生产日期、采购时间、冷链容积、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可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支持设备使用状态管理、设备生命周期(设备使用年限提醒)管理。

1.2人员管理:支持设备报警信息接收人员多级(接种单位、县级疾控、市级疾控)管理,人员岗位调动后历史记录可查。

1.3统计分析:支持按行政区划分级统计分析冷链设备档案情况。查询显示各级设备数量并可点击跳设备转详情页面。

2.实时监测

2.1分级展示:支持按行政区划分级显示冷链设备实时运行情况,上级单位可分级分权限查看下级单位所有机构冷链设备状态。

2.2设备详情:以表格和地图等形式显示设备状态等信息,包括单位数、设备数、设备在线数、设备离线数、正常设备数、异常设备数等,支持分钟级别实时更新、动态展示。点击设备数(正常、异常)等具体数字时,应能跳转设备详情页显示具体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设备名称编号、实时状态等。

3.监测报警

3.1温度异常报警:支持温度异常报警(现场和系统后台报警)。

3.2设备状态报警:支持数据上传异常、设备断电、设备电量不足、设备离线等异常情况报警。

3.3报警记录管理:支持报警记录处理及报警原因填写等处置情况的管理。

4.报警设置及处理

4.1报警方式: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报警(声光报警)、微信信息报警、手机短信报警、网络电话报警等方式。报警内容清淅,包括但不限于时间、监测对象、异常、持续报警时长。

4.2报警触发

4.2.1自定义规则:支持超温阈值、延迟时间、报警间隔、接收人名单等标准的自定义设置,根据异常情况触发报警通知。

4.2.2 多级报警机制:支持多种报警形式结合多级报警依次触发,如触发现场声光报警及微信报警后,设定时限内未处理则依次触发短信报警、电话报警,上级疾控短信报警、上级疾控电话报警等。同时支持辖区全局报警。

4.3报警信息处理:支持设备管理人员能通过系统平台(网页客户端、手机APP等)接收、查询、处理报警信息。支持报警异常原因及处理方法的快速处置。

4.4 报警处理记录:处置过程全程记录,内容包含在什么时间、采取何种措施、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平台及手机端实时反馈处理状态,报警处理中-处理完成;

4.5报警延时功能:冷链管理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在处理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 设定延时时长,达到时常后报警自动恢复。

5.查询统计

5.1历史记录查询:根据系统保存的历史记录,支持按单位、按时间(日、月、年)查询统计监控数据,支持报表(温度记录)、图表(温湿度曲线图)等数据展示和导出功能。

5.2异常情况统计:支持自本级开始按行政区划、按自定义时间统计异常情况,生成异常情况统计表,统计结果中应显示包括但不限于接种单位数量、异常单位数、异常单位率、终端设备数、异常设备数、异常设备率、报警次数总计及分项统计报警次数明细(如温度异常设备数、离线设备数、低电设备数、断电设备数以及这些异常情况设备共计的报警次数),并生成合计信息。

6.数据审核及月报

6.1在线审核:支持接种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每天两次、每次间隔6小时以上,在平台进行温度记录数据审核,支持数据审核人手写签字确认。

6.2审核月报:支持各级用户按月、分设备查看和导出审核月报,冷链设备温度记录月报中应包含审核时间信息、设备温度记录信息、审核人手写签字信息等。

7.数据导出

所有系统查询数据均支持在电脑端和手机端导出和打印,数据格式支持Excel、PDF等,曲线格式支持PDF、图片等。

8.售后管理:

支持各级用户在手机端一键报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故障描述、图片上传,要求时间时限,指定售后工程师;上报后用户可在线查看报修处理状态(包含派员信息、到达时间、处理结果),服务结速后用户可在手机端对本次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9. 数据安全

支持各使用有单位每日自动备份本单位数据到本地,做到系统云端和本地电脑双备份。

2.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冷链温度监测仪(主机)

330

1100

1.设备有显示屏,屏幕≥1.3英寸,并实时显示温度数值,信号强度,上传状态,时间,电池电量,报警状态,按键可查询最大值最小值;数据上传间隔和报警上传间隔可1分钟~任意时间设置,记录温度数据≥50000组,记满后覆盖最原始数据,有自动补传数据功能,监测数据支持分钟级别实时更新到平台。

2.整机工作环境可适用-20℃~50℃,精度要求在±0.5℃之内 ,4G/5G和wifi双模信号传输(可根据使用现场信号情况设置4G/5G与WiFi主备用信号模式),标配物联网卡,通过数据流量实时传输数据到平台,无需布线组网。无线传输必须保证数据安全与质量,符合相关无线传输协议的要求。

3.报警功能:含断电报警、超温报警,内置蜂鸣和led灯报警,可远程或在线按键设置报警上下限及是否启用报警功能。

4.支持同时运行的监测终端(探头)≥8个

5.内置可充电电池 ,充电电源接口,充电电压在人体安全电压内,具有电池保护功能,防止过充、放电,断电使用≥7天。

6.可远程、在线设置设备终端参数(上传间隔,报警上传间隔,报警上下限,校准时间,报停/关机)。

7.匹配冷链温度监测终端(探头)支持通过系统设置参数匹配和自动匹配。

8.与冷链温度监测终端(探头)为同一品牌。

9.设备原厂质保期限≥3年。

需包含自部署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该设备网络流量费。

3.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冷链温度监测终端(探头)

655

600

1.采集温度范围:-30℃~70℃,精度要求在±0.5℃之内。

2.记录容量:≥15000组数据。

3.记录间隔:1分钟~任意分钟,循环记录。

4.传输距离:≥20米。

5.无线探头:无线传输模式,无线传输必须保证数据安全与质量,符合相关无线传输协议的要求;内置可更换电池(使用寿命大于或等于三年);无线探头有led灯光线颜色表示探头工作状态,报警状态。

6.设备应具备3C证书、防爆认证证书、IP66或以上认证证书;内置电池电芯具备安全性相关的UN38.3报告。

7.探头可自动匹配,其中任意一个探头故障不影响其他探头和主机正常工作。

8.启动和关机支持按键和系统操作。

9.与冷链温度监测仪(主机)为同一品牌。

10.设备原厂质保期限≥3年。

如为不分区主机与探头的监测设备,需包含自部署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该设备网络流量费。

合计

786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与调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1.1中标(成交)单位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成交)单位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成交)单位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项目完成后,中标(成交)单位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如验收不合格,中标(成交)单位须及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成交)单位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如为采购人的原因,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否则,由中标(成交)单位承担。

七、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履行合同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与调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点击查看(长****点击查看执法局)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货款,货到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70%货款。

本项目采用总价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