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点击查看学院一期A6-19.20号商铺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JS****点击查看541)
挂牌价 60,678 元/年
保证金 203,000元
租赁期限3年
租赁面积182.02m2
承租押金2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年付
报名开始时间:2025-06-1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02 17:00:00
交易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名称 | **新****点击查看学院一期A6-19.20号商铺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6-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0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新****点击查看学院一期A6-19.20号商铺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铺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约(㎡) | 182.02 | 租赁期限 | 3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装修期限 | 30天 | 承租押金 | 20000元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29 | 评估机构 | **君正土地房****点击查看公司 | 租金底价 | 60678.00元/年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查看 出租方证件号码:****点击查看0322MA20E1GH0T | 出租方承诺 |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标的租赁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有关部门已经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4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 | 特别 告知 | 1、该处标的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标的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2、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易机构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 ISO22000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须与****点击查看公司(**连锁门店2000家以上,自有独立供应链、本地仓储)有良好的**基础,并与引****点击查看公司签署**意向书或**协议(须提供授权书或协议); (3)在国内具有校园经营管理服务正在运行的案例不少于2家(须提供相应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承租方须自主经营该店铺,不得越界经营,不得将该场地转租、分租,且须自主经营该店铺,不得将该店铺经营业务标段、转让,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或售卖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同类服务或商品的价格,并保证明码标价,价签齐全; (4)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出租方校园相关管理规定,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确保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不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 (5)意向承租方的经营范围须在出租方规定的范围[品牌连锁零食(不含酒水饮料)]内,不得售卖任何自制食品、饮料、烟草及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经营任何超越该房屋租赁用途和经营范围之外的经营项目。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6-19 09:00:00 至 2025-07-02 17:00:00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申请书》(加盖公章); 5、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6、承诺函等其他材料。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3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7-0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 (3)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 (4)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依据,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点击查看.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2685774.shtml)收费标准交纳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吴先生 | 咨询电话 | 0516-****点击查看9005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咨询地址 | **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 其 他 |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淮海产权”微信公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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