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频内容采集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新媒体视频内容采集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3-24

招标详情

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杭州市方志馆)
联系人联系人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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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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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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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采购办法、《****点击查看研究室(市志办)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点击查看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就****点击查看“新媒体视频内容采集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新媒体视频内容采集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新媒体视频内容采集制作项目”主要包括将党史馆(方志馆)里讲故事、精品展览、活动培训等史志工作用专业的拍摄手段进行记录采集、整理剪辑等,用于各新媒体平台宣发,总预算金额控制在20万元(含)以内。具体要求如下:

1.无条件配合参与****点击查看各项史志工作的视频记录采集工作,保证安排专业团队至少完成30次现场摄像剪辑及人物讲说宣传片拍摄剪辑,并确保每次活动类素材采集完成后,当天剪辑完成符合新媒体宣传要求的短视频,人物讲说剪辑较为耗时的则可在3-5天内完成单个视频,年终另完成1个全年宣传视频回顾特辑。

2.视频格式与技术要求:(1)时长:每个成品视频保证3分钟以内,年终视频特辑除外;(2)文件格式:成品优先选用mp4格式;(3)品质要求:视频压缩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率15M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fps,分辨率****点击查看1080及以上;(4)字幕要求:字幕清晰美观,能正确有效地传达信息;(5)画面要求: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32位或灰度级不低于128级;视频图像清晰,播放时没有明显的噪点,播放流畅;彩色视频素材每帧图像颜色均为真彩色;音频与视频图像有良好的同步,音频部分应符合音频素材的质量要求;(6)后期制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PR剪辑、校色影像处理、解说词配音、计算机集群渲染、后期合成等。后期剪辑和制作要求合理运用安排剪辑节奏、光影色调,对不同画面气氛有一定的色彩方案把控能力,制作精良、高端大气,带来良好的视听体验;(7)后期包装:需要包含篇头,小标题页,转场特效,名字牌,重点词汇包装,字幕等。

3.拍摄设备要求:拍摄团队需配备专业拍摄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相机、单反、镜头组、灯光器材、录音器材、航拍无人机、稳定器、提词器等,设备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拍摄根据需要,提供灯光、道具、收音等,以及采用航拍、延时摄像等多种拍摄方式。

4.供应商需具备丰富的拍摄制作视频内容的经验,有同类型视频**案例。提供项目负责团队的名单、职称、行业技术证书、所属单位、成就等相关材料;提供同类型**案例(合同复印件)及**成果展示,以及清晰明确、可行性强的项目开展方案。

5.所有拍摄内容通过审核后提交成品文件及保留所有源文件,并确保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版权不存在争议。

6.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将以往同类型**案例的视频样品拷贝到U盘或光盘中交至采购人。

7.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括本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点击查看采购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可提供专业能力范围内合理的延伸服务。

8.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三、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四、比选说明

1.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31日。

2.请于2025年3月31日16时前将《****点击查看“新媒体视频内容采集制作项目”比选情况表》(附件)以及详细的资质文件、项目开展方案、项目负责团队和技术投入情况介绍、以往同类型**案例(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和视频样品等材料。

3.所有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电子材料一份附内,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中国共产党**历史馆(**市**风景名胜区北山街44-49号)。

联系人:鲁萍(0571-****点击查看1752/136****点击查看5930)。

4.****点击查看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果将由采购人通知中选供应商,无通知视为未中选。

5.本次比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下载****点击查看“新媒体视频内容采集制作项目”比选情况表.docx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
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杭州市方志馆)“新媒体视频内容采集制作项目”比选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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