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7-02

招标详情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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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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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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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点击查看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我校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并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书。


01 比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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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0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代理工作完成。

04 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条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查询;

3.参加本次公开选择的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

4.代理机构服务地址位于**市五**或高新区、天府新区**直管区、东部新区;

5.不接受代理机构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05 参与比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17:00止(**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申请人须到****点击查看总务处A504(**市**区经天三街30号)现场报名取比选文件。

06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07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7月9日上午10:30时(**时间)。

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要求时间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书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08 评审时间

2025年7月9日上午10:30时(**时间)。

09 评审地点

****点击查看A510会议室。

10 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

学校地址:**市**区经天三街30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180****点击查看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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