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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安全通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交通安全通畅工程 已由 ****点击查看审批局 以 关于**区交通安全通畅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行审初设字[2024]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在**区主**、外环和乡镇无红绿灯路口增加电子警察监控、卡口、球形摄像机。其中新增电子警察91套、卡口91 套、球形摄像机44套;(2)信号灯控制配套设施建设,在**区主**、外环和乡镇无红绿灯路口的直接进出交通节点新增加信号灯控制系统,主要包括28处无红绿灯路口新增信号灯和一体化人行灯、信号机、施划标线。在乡镇8处路口新增太阳能黄闪灯;(3)道路指示牌安装,在**区主**、外环和乡镇无红绿灯路口道路两侧增加99块道路指示标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9 00:00 至 2024-09-13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或**区公共**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区公共**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暗标) 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受理单位:****点击查看(联系人:秦立军,受理电话:0319-****点击查看078);****点击查看(联系人:张天佑,受理电话:0319-****点击查看062,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邢****点击查看改革局 电话:0319-****点击查看997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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