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后果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高后果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于 2026-11-06

招标详情

贵州中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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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0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公司”)是**省国有文化上市企业——**省广播电视****点击查看公司(贵广网络,600996.SH****点击查看公司,2017年7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122.45万人民币,位于**省**市**区**南路36号**广电网络大楼5楼。

现就高后果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高后果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小写】¥70,980.00元, 【大写】柒万零玖佰捌拾元整

三、项目内容

采购人现有一套高后果区视频监控平台,已接入几十个监控固定点位;平台通过贵广网络光纤接入专网,视频数据汇聚至采购人总部平台。系统采用“视频监控+AI智能识别”技术,可实现高后果区内非机动车、机动车、工程车分级入侵、驻留检测及报警。本项目主要采购高后果区视频监控设备、软硬件配套,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新设备接入、平台对接等全部工作内容,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供应商需确保中标后能将设备无缝接入采购人现有系统,实现系统扩容,若供应商中标后无法接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整改以后任然无法接入采购人现有系统,供应商应全额退赔采购人已经支付的货款,并赔付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四、谈判内容

设备供货、项目报价、商务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

五、资质要求

供应商可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全部满足下列条件,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对应身份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01-0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纳税有效凭证,****点击查看机关盖章完****点击查看银行回单;零申报须提供税务零申报证明;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信用查询要求:供应商自行完成网站查询,附查询截图并作出承诺:

l 信用中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l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l 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存在上述失信情形,直接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交《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一)报名提交资料(全部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报名可无需提供)。

(二)邮件报送要求

将全套报名资料发送邮箱:****点击查看@cscniot.com

邮件主题格式:【报名】XX公司高后果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

采购人审核报名资料无误后,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时间)

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8日 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七、 时间及地点

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1-9 10:3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 谈判(开标)时间:2026-11-9 10:30

3. 谈判地点:**省**市**区**南路36号**广电网络大楼5楼511室开标

八、采购人信息

1. 采购人:****点击查看

2. 地址:**省**市**区**南路36号**广电网络大楼5楼511室

3. 联系人:杨亮

4. 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1374

5.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cscniot.com

九、免责声明

1. 本项目采购公告唯一官方发布媒介:**省广播电视****点击查看公司官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

2. 我司未在其他网站、论坛、报刊杂志等平台发布本项目采购信息;其他平台转载的本项目相关采购公告均属于非法转载,信息无效。

3. 请各潜在供应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禁向非采购人的第三方机构、个人支付报名费、资料费等任何款项。凡因轻信非法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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