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调度转运急诊分诊及胸痛信息化系统维保、院感实时监控系统升级、输血接口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院前调度转运急诊分诊及胸痛信息化系统维保、院感实时监控系统升级、输血接口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发布于 2025-03-19
院前调度转运急诊分诊及胸痛信息化系统维保、院感实时监控系统升级、输血接口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我院拟采购以下系统的维保/升级改造服务,拟以单一来****点击查看公司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维保服务供应商公示:

一、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二、采购项目及采购内容及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数量

厂家

供应商地址

院前调度转运急诊分诊及胸痛信息化系统维保

1年

纳龙****点击查看公司

**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203

院感实时监控系统升级服务

1项

****点击查看**公司

**市**区江二路57号**人工智能产业园D座4层

输血接口改造

1项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区南奉公路8519号南方国际大厦21楼H室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论证****点击查看公司针对我院需求独立开发完成的。院前调度转运急诊分诊及胸痛信息化系统的维护期已经到期,根据制度规定,本次项目的预算价格均未超过软件项目的百分之十,符合我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采购规定: (一)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院感实时监控系统及输血系统的源代码未进行公开,系统的升级改造是基于原有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新增或优化功能与原有系统的框架、代码和数据结构紧密耦合关联、不可拆分,并且本期系统建设在满足需求之外,需保证系统原有功能的稳定运行与支撑。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功能与数据的完整性。根据《闽人院(2021)34号****点击查看关于印发《信息类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第四章第十五条:“1.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设备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设备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不能保证与原有设备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或软件功能扩充时,更换供应商,不能保证与原有软件系统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四、公示期限: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6日17:00(**时间)

五、联系方式: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817中路602号

联系人:赖丹

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1086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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