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公共停车场项目-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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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30

招标详情

大连莲城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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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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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停车场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13点30分(**时间)前线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停车场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8719.5200万元

最高限价:8418.91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停车场设备采购(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供货安装完成(此为计划时间,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具体以开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设备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8)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11)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2)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相互任职;

(1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7)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含投标主体),联合体资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方式:**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120.****点击查看.208/)线上获取;投标单位应在公告中的获取询比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投标单位登录**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在线申请获取询比文件(澄清更正文件如有)用于制作响应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供应商未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300元

付款信息: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平台费缴纳账号:[每个标段由系统自动生成指定帐号:****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五一广场支行(850****点击查看474314)]详见系统。

(一)费用缴纳要求

1.时间要求:请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缴纳(建议在开标日前2天完成)。

2.未缴费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3.缴纳方式:按标段(分包)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

(二)发票填写规范

1.请按系统提示认真核对并准确填写平台使用费发票的所有信息。

2.发票将于项目评审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开具并回传至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三)费用规则

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多次投标(响应),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

(四)其他提示

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3:30(**时间);

开标地点:**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文件上传网址:http://120.****点击查看.2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120.****点击查看.208/),凭移动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要供应商凭移动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

2.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地址:http://120.****点击查看.208/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120.****点击查看.208/zlxz/policy_regulation.html”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2-****点击查看8091。

3.新点标证通移动CA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120.****点击查看.208/zlxz/008003/****点击查看0603/95edbc7f-5860-4fc8-8c1f-8876f294227e.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路18-1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沿河路67-6号

联系方式:0411-****点击查看8088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双

电 话:0411-****点击查看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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