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询价方式采购的“无人机”至询价截止时间,递交到我院的有效报价材料未达到不少于3家的询价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采购废标。我院将适时再次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请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单位予以关注。
本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参与询价的单位如对本次询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点击查看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2161。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