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灵璧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下楼水厂水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灵璧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下楼水厂水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3-03
江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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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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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点击查看水厂水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二、标段名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点击查看水厂水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致远路37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

评审得分:89.3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点击查看水厂水表采购项目

品牌:**赛达、鲁蒙、**亿纬锂能、移动

规格型号:NB 远传模块、阀控基表、锂电池、流量资费卡

数量:5000套

单价:19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贺(组长),苑秋华,淳莨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2.0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中心4楼2号,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565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奇石大道与笑果大道交叉口西北50米

联系方式:0557-****点击查看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中心4楼2号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5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猛、曹锋

电 话:0557-****点击查看191、180****点击查看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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