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竞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供应商的竞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竞采报价包括6台箱变设备维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高空作业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24小时实时在线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安装费、检测评估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在服务期间如涉及箱变及内部高压柜、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的维修、更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在维保时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人工费用,合同时段内均不再做调整。
(三)现场踏勘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本项目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
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自主报价,中标后不得以箱变存在故障等原因为由拒绝维修及保养,必须严格满足采购人维保安全质量要求,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