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防护系统XX化点数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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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1
中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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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01 17:23:50 截止时间:2025-09-09

统一信息编码:****点击查看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名称:主机防护系统XX化点数扩容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主机防护系统XX化点数扩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点击查看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或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近两年出具的任意一份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附表、****点击查看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点击查看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5)提供近一年(以评审时间为准)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近一年(以评审时间为准)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红头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评审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点击查看银行是其基本账户****点击查看银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最终认定;

(7)提供有效期内乙级以上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或有效期内二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若保密资质(涉密资质)有效期不足一个月(以谈判时间为准),需提供由发证主体单位出具的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

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企(事)业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未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6)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点击查看

六、申请理由:

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采购;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9.1.项目组

联系人:慕工

电话:029-****点击查看7181

9.2.监督投诉电话:029-****点击查看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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