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思达公司2025年员工餐饮外卖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联合动力思达公司2025年员工餐饮外卖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9-25
上海****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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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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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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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年员工餐饮外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员工餐饮外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点击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点击查看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64.400000 167.688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43、2029年11月1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87、2026年11月17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业绩 1、京东外卖**协议、****点击查看公司西单支行、2025年5月16日
2、京东外卖**协议、华脉智能****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5月6日
3、京东外卖**协议、厦****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4月25日
4、京东外卖**协议、****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4月30日
5、京东外卖**协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5月1日
6、京东外卖**协议、****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5月6日
7、京东外卖**协议、**五粮****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5月6日
8、京东外卖**协议、**新联****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4月28日
1、企业员工工作午餐代订服务合同、华域****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4月29日
2、员工餐饮管理服务协议、上汽通用****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12月18日
3、企业SaaS系统定制服务和产品采购合同、仁励窝人力****点击查看**公司、2022年12月22日
4、企业SaaS系统定制服务和产品采购合同、**鸣石****点击查看公司、2022年1月3日
5、****点击查看分行外购分销及副食品消费平台采购合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2023年9月29日
6、企业SaaS系统定制服务和产品采购合同、**乐来****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3月6日
7、企业用餐框架采购协议、****点击查看公司**分行、2024年6月1日
8、****点击查看实验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点击查看实验室、2023年11月25日
9、企业SaaS系统定制服务和产品采购合同、****点击查看公司、2022年12月30日
10、企业用餐框架采购协议、****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6月15日
11、职工对公结算企业订餐服务框架项目合同、**粤能****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9月30日
12、职工对公结算企业订餐服务框架项目合同、****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9月30日
13、企业用餐框架采购协议、****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5月27日
14、企业用餐框架采购协议、国药数字****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4月23日
15、企业用餐框架采购协议、新石器慧通****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1月10日
16、企业用餐框架采购协议、恩德斯豪斯****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6月23日
17、2025年员工配餐服务框架合同、中电科****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5月29日
18、企业用餐框架采购协议、**乐来****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3月24日
19、企业用餐框架采购协议、中国核****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12月24日
20、****点击查看公司**分行2024-2025年度支行员工用餐服务合同、****点击查看公司**分行、2024年10月31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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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翔宇 电话:010-****点击查看1245
邮箱:****点击查看@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