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内容
原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中“质保期: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3年。
”现澄清为:“质保期: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2年。”
二、原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询价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20日